个人“散装”加油须实名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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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dzxxg.com 发布:2008-8-27 8:40:46 来自:德州新闻网 |
本报讯 8月25日,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,为加强社会安保,防止不法人员利用汽油实施违法犯罪,近日,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与石油公司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加油站点实行散装加油个人实名登记制。 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介绍说,近日,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与石油公司联合要求各加油站对利用塑料桶、玻璃瓶等容器散装加油的个人,逐一询问用途目的,并登记其身份证号码,发现可疑情况的,立即通知当地派出所。据介绍,经济开发区各加油站站长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加强对加油员的指导教育,既要坚决落实登记实名制,又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获得广大群众理解。截至目前,各加油站点已登记散装加油人员420余名,未发现可疑情况。 记者 李霞 通讯员 王强 责任编辑 夏玉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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